
同心县人民检察院
TONG XI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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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人民检察院
TONG XI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4月4日
同心县人民检察院
TONG XI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根据中共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7月3日至7月26日,中共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组对我院党组进行为期近一个月的巡察。8月19日,巡察组向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我院党组在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6个方面51个具体问题。截止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并长期坚持50个,基本完成问题整改1个,并通过建章立制,把巡察成果体现好、运用好、深化好,杜绝巡察发现的同类问题再犯再发,推动我院各项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提高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在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我院党组完全接受、照单全收、深刻反思,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各党组成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耐力和韧劲,夯实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对照反馈意见查问题、找根源、定举措,全面深入抓好整改工作,将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落到实处。
(二)细化分工,明确主体责任。院党组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院党组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务,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党组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根据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51个问题,明确各党组成员为牵头领导。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通报整改工作进度情况,加强督促检查,着眼于制约整改成效的短板,发现整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整改持续深入。
(三)聚焦问题,提升整改质效。持之以恒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源头性、根本性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和落实各项制度,加强对制度落实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推动纪律作风持续好转。严守执法办案“三条底线”,驰而不息加强对司法行为的规范和整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加强执法办案的动态监控。强化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从是否严格执行制度、是否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党员干警是否满意等几个方面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无死角、问题无复发,锲而不舍推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巩固成果,有效转化运用。院党组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政法队伍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党风廉政建设等相结合,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按照“清单化明责、项目化履责、制度化督责”要求,针对6个方面51个问题,研究整改措施84条,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强化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聚焦机制漏洞和空白,加强建章立制,修订和制订出台各类规章制度17项,做到纠建并举、破立并进,巩固整改成果,扩大整改成效。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个别班子成员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只管自己分管工作,对全院整体工作抓的少、思考的少,该表态的不表态,该决策的不决策,工作推诿塞责。二是班子凝聚力不强,合力不够。班子成员之间沟通交流少,各自为政,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三是个别班子成员缺乏工作激情,工作劲头不足,缩手缩脚,表率作用发挥不明显。四是违反“三重一大”制度。2018年党建活动室建设项目、楼道灯箱项目、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青少年法治教育基础建设项目、职工书屋项目、大楼内部修缮等工程建设,签订合同日期为2018年6月8日,但2018年6月22日党组会才进行研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随意追加、变更建设项目,均未上会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院党组认真分析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针对政治站位不高,工作推诿塞责、凝聚力不强、表率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在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结合巡察反馈意见逐一查摆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立行立改。二是制定《中共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明确8个方面28项具体措施,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组工作,促进党组成员积极主动担当作为。三是制定《同心县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细则(试行)》,对“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决策程序、监督检查进行规范,要求班子成员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情况,纳入述职述廉重要内容,在述职述廉会议上报告情况。四是积极配合同心县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参加党组会16次、列席检委会11次,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过程中是否落实集体决策和议事制度、是否按照规程办事等实行严格监督。五是责令办公室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并对工程建设过程中追加、变更建设项目等问题进行情况说明和全院公示。要求凡属于投入经费的决策议题,不得随意追加、变更建设项目,特殊情况需作出调整的,事先征求院党组成员意见后,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六是组织办公室对2017年以来各类大额支出、装备采购等进行细致排查,全面清理规范。
2、党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不足。一是思想教育的方法和措施简单,对干警批评训诫多,鼓励引导少。二是不能紧跟新形势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增强干警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的功夫不够。三是党组成员与干警沟通交流少,对干警的思想动态掌握不够,关心爱护不够,不能及时听取干警的意见、解决干警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干警有不稳定思想和情绪。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向全院干警发放征求意见表40份,征求意见建议76条。其中,对院党组及班子成员意见建议21条、队伍建设方面意见建议21条、业务建设意见建议22条、其他意见建议12条。院党组书记结合征求意见,与全院干警开展3轮谈心谈话,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对干警从政治上关心、思想上关爱、工作上支持、生活上体恤。通过轮岗方式,对3名干警调整岗位,协调对2名干警调动工作,做到人尽其才。三是加大对干警主动关心的力度,及时了解掌握干警生活、工作等实际困难,为1名干警家属协调异地工作调动,为多名干警协调解决家庭困难,体现院党组对干警的关心与支持。四是多形式开展检察文化活动,舒缓干警工作压力,营造和谐工作氛围。开展2020年迎新春趣味运动会1次、联欢会1次、“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建新功”篮球友谊赛1次、“与党同心、与民同心、与法同心 ”主题演讲比赛1次、“青春读书正当时”读书分享活动1次。开展春节慰问活动,慰问退休干警19人、驻村工作队3人、困难干警3人、结婚生育干警4人、生病住院干警2人。
3、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格。一是班子民主生活会不扎实。会前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走过场,历年谈话记录均由被谈话人自己填写;会后未及时将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向全院干警通报;民主生活会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分析材料;每次班子及个人民主生活会查找问题没有整改销号清单。二是组织生活会存在走过场现象。“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不准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个别干警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偏离主题,查摆问题不深入,原因分析不透彻,套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检查材料。部分干警对照检查材料存在照抄、照搬或用心得体会、理论文章充当对照检查材料的情况、个别干警“严于律己、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党课讲稿、“我的入党初心”心得体会、“不准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全文网上下载。个别干警2018年度“不忘初心、坚定理想信念”个人党性分析材料相互抄袭、内容完全一样。有的党性分析材料不写党员姓名,无法判定撰写人员。三是组织生活会不严谨。2016-2017年度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无记录,只有部分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2018年5月份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不深入,走形式,内容简单,有的只有一句话,有的没有谈话人。2016-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对存在的问题均无问题整改销号台账。2016-2017年度没有进行党员民主评议,2018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没有党支部评定意见和党支部书记签字。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要求,制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谈心谈话表,由谈话人严格按要求记录谈心谈话内容。二是在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及时将会议情况和会议记录报告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并召开全院大会向全体干警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分析材料,制定院党组及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检视问题整改销号清单,逐一逐项对账整改销号。四是召开“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邀请县委第六巡回指导组到会指导,院党组及班子成员分别对照《党章》《准则》《条例》,认真进行党性分析,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自我批评紧扣主题、揭短亮丑,相互批评坦诚中肯、不留情面,整改措施直面问题、求真务实,指导组对专题会议给予充分肯定。五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宁党发[2018]6号)、县委《关于实施“三强九严”工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同党发[2018]31号),严格落实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院领导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六是干警提交各类心得体会时,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严格审核后提交政治部;党员干部提交个人党性分析材料时,由党小组组长、支部书记审核把关后提交政治部。七是针对部分干警对照检查材料、学习心得相互抄袭、照搬或网上下载等情况,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院大会通报批评。八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中,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制度,制定支部班子整改销号台账,规范开展2019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4、党组会议不规范。一是党组会议议事事项不清。会前议题征集和议题审核把关不严格,导致大大小小的事情均上党组会议。二是传达学习内容太多太杂,不属于党组会学习的文件均上会学习,甚至出现班子成员对所学文件进行表决。三是党组会议议题安排太多,导致检察长办公会议没有议题可研究。2017年、2018年均未召开检察长办公会议,2019年虽然召开了4次检察长办公会议,但会议也只是听取了各业务部门工作汇报,属检察长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没有上会研究。四是参会人员不会提请议题,对会议研究事项说不清,提请人把研究事项作为党组会议征求意见来处理。党组会议做出的决议表述不规范、不明确,最后的意见均为“同意”。五是党组会议记录要素不全,字迹潦草、难以辨认。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事规则(试行)》《同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对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记录进行规范。二是坚持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会议议题均提前书面通知党组成员。三是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切实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四是针对党组会议记录要素不全、字迹潦草、难以辨认问题,党组书记、检察长对负责党组会议记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党组会议记录要如实反映会议内容、参会人员、会议召开情况等内容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党组会议记录达到要素齐全、内容详实、表达准确、层次清楚、语句通顺、字迹工整的标准。
5、“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一是组织领导不够有力,重安排,轻落实,学习走过场,没有真正领会学习教育精神实质,开展学习教育“四个专题”相关资料少。二是心得体会文章互相抄袭、网上下载。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部门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制度(试行)》,各内设机构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习近平关于政法工作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央、区市县党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等内容,每周星期一认真组织开展部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二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取得实效。注重在强化学习教育上下功夫。院党组和党支部集中学习31次,专题研讨8次,讲党课4次,开展先进典型教育3场次、革命传统教育2场次、形势政策教育3场次、警示教育4场次;注重在深入调查研究上下功夫。院党组实地调研6次、完成调研报告3篇,开展调研成果交流1次;注重在全面检视问题上下功夫。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汇集整理各类意见建议76条。院党组和党支部认真组织召开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汇集整理各类意见建议46条;注重在精准整改落实上下功夫。院党组梳理汇总4方面21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1项,已完成整改21项。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一是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不深入。学习形式单一,没有进行讨论、交流发言,与工作实际结合不足,学以致用的效果不明显,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功夫不够。二是政治理论学习存在被动应付现象,个别干警学习心得体会文章网上下载、互相抄袭、2017年“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建设尚俭同心”心得体会文章中出现“省委、省政府”“菏泽市”“全镇上下”等内容。个别干警心得体会内容相同,个别班子成员《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知识测试》存在他人代答题情况。三是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格,学习记录不规范,全院学习无考勤,2016-2018年度全院理论学习次数达不到要求,记录不完整,无主持人、记录人,记录内容过于简单,有的仅有一行字。2018年度用活页纸记录,不符合记录要求。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学习强国、宁夏干部网络教育学院、检答网、中检网、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党员大会、全院干警大会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真学、真信、真用、真行上下功夫,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10次、全院大会62次、检委会集中学习会议9次,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时时刻刻对标对表,发挥政治指南针作用,把讲政治落实到服务大局中、落实到推动新时代检察事业创新发展中、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二是制定《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工作方案》,通过召开全院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三会一课”等,采取专题研讨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推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入脑入心。三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两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开展专题研讨交流3次。四是严格执行会议签到、考勤等各项制度规定,制作会议签到册,对干警参会情况进行考勤,将干警参加各类会议、集体活动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五是针对全院大会记录不完整等问题,进一步规范记录标准,及时完善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负责全院大会记录工作,真实反映学习内容、参会人员、会议召开情况等内容。六是针对个别班子成员《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知识测试》存在他人代答题情况,由院党组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不严格。一是安排学习文件多,讨论交流少。二是会前未对讨论交流人员进行安排,没有形成讨论交流发言材料。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发言的表率作用发挥不好。三是未按要求落实学习考勤签到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中共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制度》,合理安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将会议内容、会议记录、会议考勤等内容及时收集整理,规范建立档案,做到档案健全、资料齐备。二是严格执行会议交流发言制度,会前安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认真撰写心得体会,提交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后,在中心组学习会议上进行交流发言和书面交流。三是制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签到册,认真落实考勤制度。
3、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是党组意识形态半年分析会制度未落实。2017年、2018年未召开党组意识形态半年分析会,对党员干部违规网上申请朝觐情况掌握不清,出现6名干警(退休干警3名)申请和参加朝觐情况。2019年上半年虽然召开了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但只分析做了哪些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未进行深入细致分析,分析会流于形式。二是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扎实。在出现干警申请和参加朝觐情况后,同心县委组织部2018年6月6日向同心县检察院党支部发出督办通知,党支部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对存在问题的干警思想教育工作做的不深、不细、不透。三是意识形态学习体会敷衍应付。办公室、民行科、侦监科等部门2018年上半年和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舆情风险分析”互相抄袭,甚至标题出现的明显错误都一样。公诉科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全文为本院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同心县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知识测试》中,个别干警存在代答现象。四是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签订不规范。2019年《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中“责任对象”统一为“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看不出责任对象具体职务,体现不出责任书中“责任对象为党组成员、分管领导、支部书记”的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区市县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夏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意见》等,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学习教育,举办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专题讲座2次、专题学习3次。三是持续开展从严整治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专项行动,对5名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党员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通过“一对一”“一对多”等方式,实行“手拉手”常态化帮教转化,5名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党员实现有效转化。2020年5月12日,通过宁夏朝觐报名网,对我院全体检察人员是否报名朝觐进行排查,未发现有报名朝觐情形并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四是扎实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各项工作,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政治性极强的检察工作抓紧抓好,主动把全院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区市县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加强全院干警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2020年5月,我院被吴忠市委统战部推荐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五是对意识形态学习体会敷衍应付的办公室、民行科、侦监科进行批评教育。针对个别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舆情风险分析”互相抄袭问题,要求各内设机构结合业务工作实际,认真严肃的对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舆情风险分析,严格按要求上报每季度各内设机构意识形态工作舆情风险分析报告,并由主管领导进行严格把关。六是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把不准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等方面认识立场,作为与递交入党申请书人员谈话、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现实表现、发展对象政治审查的重要内容。七是政治部在开展各类知识测试时,严肃考试纪律,认真阅卷审核,确保各类知识测试质量。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党组班子不健全,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目前党组班子只有三人,会议召集难,个别事项不能及时研究,有的会议议题多达十六项,会议讨论不充分,议事质量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4月,积极取得县委、县委组织部支持,配齐配强党组班子。院党组班子成员由之前3名扩大至7名。其中,35岁以下党组成员3名,占42.9%;35岁以上党组成员4名,占57.1%;回族4名,占57.1%,汉族3名(干部调整前为1人),占42.9%,院党组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2岁。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事规则(试行)》,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加强自身建设,以上率下,敢于担当负责,自觉接受监督,把《条例》精神和要求贯彻践行于每一次党组会议准备、每一次党组会议讨论、每一项党组决策的督办落实中。三是党组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进行充分讨论,党组成员对党组讨论和研究的事项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党组书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充分讨论、按会议议事规则做出决定,党组书记末位表态。
2、党组织建设弱化。党支部班子人员配备不合理,支部班子、党小组组长多为综合部门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任务繁重,党建工作疲于应付。党建工作抓的不严不实,实际工作中存在为党建而党建,党建和业务工作结合不够,工作开展重形式、轻实效。2016-2017年党支部会议、党员大会记录过于简单,要素不全,有的没有主持人、有的没有记录人,有的只简单记录学习内容标题。2017年四次党员大会只是简单摘抄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纪委工作报告等,没有研究、通报其它党务工作,没有党员交流发言等内容,甚至以“全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代替党员大会。2014-2017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文件内容一样,存在后一年文件套用前一年文件的情况。“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领导干部讲党课次数不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每次主题党日活动都有多名党员未参加,没有达到“党员全覆盖”的要求。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因干部人事调整,已向县直机关工委书面呈送《中共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延期换届的请示》,县直机关工委批准我院党支部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换届工作。在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中,业务部门党员3名、综合部门党员2名。二是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深入研究,结合工作实际,重新制定2019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三是由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对2名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或无特殊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严格教育、监督、管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四是党组书记、检察长带头讲党课2次、院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3次。五是严格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会议记录标准,做到时间、地点、主题,出席、缺席、列席人员,发言记录、表决情况、决议分工落实情况等要素齐全、清晰完整、整洁规范、准确无误。
3、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2016-2018年无党建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个别支部委员、党员干警对“三会一课”“三强九严”等党建工作内容和有关要求不掌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按照县委《机关党组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机关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认真履行党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努力提高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二是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四个清单”》《开展机关党建“深化年”活动22条工作措施》《开展机关党建“提升年”活动方案》,巩固深化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活动成果,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三是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庆祝建党99周年等重大节庆日,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形式,提高主题党日活动对党员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思想渗透力。四是对2019、2020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文件资料进行梳理,规范建立工作档案,做到档案健全、资料齐备。五是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组织开展党建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支部委员积极参加2020年县直机关工委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班、党务工作例会,组织我院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参加全县3期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班。
4、人事工作不规范。一是检察官按期晋升工作动议未上党组会议研究。二是考察谈话记录写成询问笔录。三是考察未征求计生、纪检等相关部门意见。四是未对考察结果形成考察材料。五是干部任免表填写不规范,漏填、错填情况较严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同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按期晋升工作实施方案》,院党组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个别谈话、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和工作资料(含纪检、计生、“三龄两历一身份”)、听取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意见、报送个人工作小结、研究决定、公示、任职备案程序开展按期晋升工作,规范完成2名四级高级检察官按期晋升、18名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级并行套改,5名法警职务套改。二是组织负责人事工作干警认真学习考察谈话记录撰写形式,规范考察谈话记录。三是针对干部任免表填写不规范,漏填、错填情况,邀请县委组织部有关同志指导,由政治部对干部任免表进行全面梳理、整改。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工作作风不实。个别干警责任意识不强,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工作按部就班,精神萎靡不振,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得过且过思想,工作没有激情,主动性差。个别中层干部业务能力不足,工作积极性不够,缺乏担当和争先创优意识。个别入额检察官办案数量少,干警有怨言、意见大。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4月,积极争取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理解与支持,经过市委组织部和县委通盘考虑、反复酝酿、慎重研究,选拔任用正科级领导干部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5名、晋升四级主任科员2名,平均年龄33.4岁。其中,35岁以下7名,占77.8%;35岁以上2名,占22.2%,为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增添了新的活力。二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入额院领导及部分员额检察官参与刑事案件办理,将办案权限、轮案规则等进行调整。三是严格按照办案权力清单及轮案规则,对员额制检察官进行分案轮案,每季度对入额检察官案件办理情况在检察工作平台进行公示。
2、班子成员理论学习存在不足。领导班子成员政治理论学习不重视、不认真、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针对理论学习存在不足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提出整改措施,立行立改。二是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带头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区市县党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张军检察长视察宁夏检察机关时的讲话精神,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深入系统学,不断汲取信仰的力量、真理的力量,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知行合一,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坚持强化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带动、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的自觉性。
3、发文管理存在问题。一是发文不规范。2018年4月10日《关于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共产党员参与宗教活动的情况报告》,文件文头和印章显示为院发文,文号却为党组发文号“同检党发(2018)11号”;同检发(2016)23号《同心县检察院民风建设第二阶段工作总结暨下一阶段工作安排》无院印章和发文日期;2018年1月9日同心县检察院同检党发(2018)4号《关于召开2017年度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请示》,套用行政文件文头。同检党发(2018)5号、6号、9号文件存在同样的问题。二是发文不严谨。2016年1月23日同检发(2016)1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与2016年3月16日同检发(2016)19号文件《同心县检察院“民风建设”实施方案》,内容相同,发文号不一致,且发文时间顺序存在问题;2018年1月22日同检党发(2018)5号文件《对2016年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与2018年1月19日同检党发(2018)6号文件《2017年度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的报告》,发文时间顺序存在问题。2018年3月2日同检发(2018)23号文件、2018年3月13日同检发(2018)28号文件存在同样的问题;2016年12月10日,同检发(2016)63号文件《同心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中出现“制定落实《2008年全员培训计划》”“通过十七大报告的学习教育”等内容,系将2008年文件复制而成,且该文件与2016年12月10日《同心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宣传文化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内容、发文号、发文日期相同。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发文程序和要求的通知》,严肃规范发文工作,提高发文效率、保证发文质量。二是组织办公室负责收、发文干警认真学习制发公文有关规定,按照规定对文件进行套头、分配文号、盖章。三是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办公室针对发文不规范、不严谨问题进行反思并作出深刻检查,取消办公室2019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4、工程建设随意性大,合同签订不规范。一是2018年党建活动室项目、楼道灯箱项目、12309检察服务中心项目、青少年法治教育基础建设项目、职工书屋项目、大楼内部修缮项目,在工程建设中,随意增加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工程中标价为529582元,但最后审定价为861429.23元,多出331847.23元。二是上述工程承包合同,内容不完整,过于简单。合同中工程价格、竣工日期为空,合同甲方签订日期为空,未按实际工程情况制定合同相关条款。合同内容不严谨,党建活动室及楼道灯箱项目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合同签订后甲方先支付工程总造价30%工程款”,该约定不足以明确该款项为预付款,但同心县检察院分别于2018年6月21日、2018年11月1日向工程承包方预付款项共计10万元整,且预付款金额远高于“中标价的30%”的约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我院内控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同心县人民检察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同心县人民检察院收支管理暂行办法》《同心县人民检察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工作。二是针对2018年党建活动室项目、楼道灯箱项目、12309检察服务中心项目、青少年法治教育基础建设项目、职工书屋项目、大楼内部修缮项目,在工程建设中,工程中标价为529582元,但最后审定价为861429.23元,多出331847.23元问题,梳理中标价与审定价差额明细,由办公室作出情况说明,并在检察工作平台进行公示。三是针对工程承包合同,内容不完整,过于简单问题,责令办公室负责人作出检查,并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学习合同签订、招投标流程等相关财务知识,提升工作能力。四是每月对财务收支情况在检察工作平台和院内公告栏进行公开公示,增强财务收支透明度。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重大事项申报不规范。干警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报告不规范。个别干警填写的《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婚丧嫁娶申报表》中“单位意见”栏无领导签名。部分干警《申报表》中无“单位意见”、无领导签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警对《同心县关于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进行再学习,确保严格执行婚丧嫁娶报告制度,如实全面填写申请报告。二是政治部对2016年以来的6名干警婚丧嫁娶申报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完善审签、报备等相关资料。
2、经费管理不规范。一是存在先开支后上会研究的情况。二是项目开支提请会议研究具体内容不详。三是个别开支项目反复上会、重复研究。如2018年10月17日,党组研究购置图书预算,2019年3月、6月又连续两次研究购置图书,数额较大。四是重大建设项目随意追加经费开支且未上会研究。五是日常办公耗材、车辆维修、餐厅伙食补助等已开支项目未向全院干警公开。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等内控基本制度,规范本院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二是严格按照《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事规则(试行)》《同心县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细则》,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内容、标准、原则和程序,院党组经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充分酝酿等程序,按照规则进行集体讨论和决定,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三是每月对日常办公耗材、车辆维修、餐厅费用等已开支项目在检察工作平台及时进行公开。
(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2016年、2017年党组班子主体责任清单中列出重点工作,但再没有任何落实资料。2017年、2018年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二是2018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分工不明确,存在责任领导全部为院领导等情况,责任部门未按责任划分,责任落实情况没有相关资料印证。三是党风廉政责任书内容不严谨。2018年责任书中出现“严格执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等明显错误。2019年度党风廉政工作安排与分工脱节,结合实际不够,操作性差。半年情况报告无正式文件,党风廉政责任书签订时间较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严格履行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四责协同”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二是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细化29项工作措施,规范2020年党风廉政责任书内容。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持续深化突出问题治理,不断加强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和检务督察工作力度,强化执纪问责,坚决纠正作风顽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四是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开展廉政风险自查自纠活动,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22个,并逐一制定防控措施。五是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问责,针对我院干警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结合开展政法队伍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扎实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进行自我剖析,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镜为鉴为戒,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六是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相关制度,强化对检察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组织全体人员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记录40条。七是按照精文减会控制文号要求,将《中共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党组2019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暨抓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责述廉报告》《2020年上半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以小红头形式发文。
2、对干警的廉政教育不够。对干警廉洁从检教育抓得不实,未经常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教育成效不明显,干警违法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院党组把加强干警廉洁从检教育作为提升干警政治素养、提高司法能力的有效方法,不断强化学习意识、提高学习能力、增强学习实效,做到常学常新、深思践悟,开展专题廉政教育3次。二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党支部围绕“知敬畏、存戒惧、守纪律、讲规矩”主题讲廉政党课1次,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进行集体廉政提醒谈话3次,教育全体干警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三是举办检察主题开放日活动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走进检察机关,通报检察工作、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并征求意见、建议3次。四是针对1名干警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名干警因违纪被县纪委监委立案调查问题,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身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为警示,深入排查检察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切实解决存在的违法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教育监督管理,强化制度规范建设。五是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集中教育整顿暨正风肃纪大整治活动,组织专题集中学习2期,开展“身边人讲身边事育身边人”活动2次,“讲党性、守职责、严纪律”大讨论活动1次,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2部,参观同心县豫海镇红色文化展览馆1次,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开展集体提醒谈话2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党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继续把握“稳进、落实、提升”检察工作主题,切实做到与党同心、与民同心、与法同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行好政治性极强的检察职责,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自觉维护核心。自觉把党组工作放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高度来审视、谋划和推进,坚决贯彻落实《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定期向中共同心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报告工作,不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办案中运用好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最大限度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强化政治学习,坚定理想信念。院党组带头持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起来,同步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强化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和约束机制,加强检察机关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认真学习贯彻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共产党员不信仰宗教、不参与宗教活动,坚决杜绝“三化”问题。
(三)突出政治功能,发挥引领作用。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关键,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院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聚焦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紧盯不放,持之以恒,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树立鲜明导向,营造浓厚氛围,强化正向激励,注重示范带动,汇聚起苦干实干谋发展、齐心协力抓落实的强大正能量。
(四)落实政治责任,确保风清气正。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坚决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理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充分发挥检务督察作用,抓好关键环节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苗头性问题,坚定不移整治“四风”,全面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中共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0年7月8日